跨国并购只要涉及别国的asset, equity, debt,都是跨国并购。海外并购是与海外的注册公司进行并购的行为,那么这个公司的所属资产不一定是别国的,也可以是本国的。只是并购的途径必须要经过海外。
并购可以利用外资,也可以不利用外资。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资产收买下来。
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
2015年中国企业实施的海外并购项目总共有593个,累计交易金额401亿美元(包括境外融资),其中直接投资338亿美元,占84.3%,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
跨境并购融资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保证、保函、信用证、保险等。
股权质押是指借款人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贷款方作为担保,担保保证是指第三方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函是指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贷款方发出的书面担保函,信用证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立的付款保证,保险是指购买跨境并购风险保险的方式。这些担保方式在跨境并购融资中起到了保障借款人信用和风险分担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