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符合海关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这个“境”可解释为,境界,界线,国界等,在这里指中国。境外书籍就是指中国以外的书籍,也就是外国书籍,也是指由外国作家书写或由外国印刷的书籍。
中国台湾和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台湾和香港等地的作家书写或卬刷的书籍,就不可说成是境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