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平台应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平台应当向海关实时传输交易电子数据,并对交易真实性、消费者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审核入住平台的跨境电商企业主体身份真实性、公示主体信息和消费者评价投诉信息等。
第四:将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进行区分和隔离,或者以明显标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予以区分。
第五: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第六: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找回、处理、报告工作,对不采取主动召回的企业可采取暂停其业务的处罚措施。
第七:建立防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虚假交易及二次销售的风险控制体系,并对平台内在售商品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关闭禁止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形式入境商品的展示及交易页面。
与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尚未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
因此,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十分迫切。一方面,在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既要以确定性的安排弥补技术和信用的不足,又要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法制环境,避免过度监管。另外,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不仅需要新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也要合理解释原有法律和制定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