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津贴是对劳动者在海外等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 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
缅北劝返合法经商的,按照下列标准对规劝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反诈骗联席办已经登记拟回国的人员除外):
1. 凡6 月10 日前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2000 元。
2. 凡6 月10 日至6 月30 日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1000 元。
3.凡 6月 30日至 12月 31日规劝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成功回国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2 00 元。
4.凡规劝返回漳平籍滞留缅北人员为逃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规劝一人奖励规劝人3000 至6000元。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1]73号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不过是2001年颁布的不清楚现在是否有变化